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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绍兴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绍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攻关榜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2日 12:30    点击次数:


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深化“揭榜挂帅”立项改革,做好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现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重点攻关榜单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战略领域、主攻方向(详见附件1)及其他符合我市发展的产业领域

二、榜单类型

1.进口替代榜单。围绕产业链断链断供风险点,重点突破目前依赖国外进口的技术(工艺、产品、材料、设备等,下同),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性能参数达到国内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的技术,实现产品技术国产替代、自主可控。该类榜单项目预计研发投入一般不少于1000万元(农业类榜单项目不少于500万元)。

2.技术领跑榜单。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对现有优势产品技术进行改造提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入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技术,实现技术领跑或并跑;技术产品能实现产业化,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推动产业迭代升级。该类榜单项目预计研发投入一般不少于600万元(农业类榜单项目不少于300万元)。

三、组织方式

1.创新联合体。由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凝练榜单。

2.自主申报。聚焦创新能力提升,依托现有研究力量或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凝练榜单。

填报要求

1.榜单申报单位须为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重点支持上年度研发投入大于600万元或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的单位及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申报。

2.攻关榜单填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背景和意义、主要研究内容、预期标志性成果及水平(对标的国际先进水平及具体产品型号详细指标)、攻关时限、成果应用场景等。攻关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3年;主要技术指标原则上不少于5项;攻关绩效应明确预期能取得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战略创新产品或实现国产化替代,且应为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同时明确攻关成果应用场景、应用单位等。

3.同一企业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2项;同一榜单不得多主体分头填报;申报榜单不得与已获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内容重复;涉及敏感、保密事项,不适合通过网络渠道提交的,通过保密渠道报送。鼓励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凝练提出攻关榜单。

五、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 廖庆 15988277751

越城区科技局,89171750

柯桥区科技局,84560365

上虞区科技局,82212763

诸暨市科技局,87016750

嵊州市科技局,83213223

新昌县科技局,86039251

    绍兴市科技局,88261750


通知链接:

http://kjj.sx.gov.cn/art/2023/2/16/art_1229333258_4008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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