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的申报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绍学院办发[2018]13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两大类,即人文社科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其中专项项目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廉洁文化研究专项项目、党建研究专项项目。所有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一)人文社科类年度项目
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基础研究要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二)专题项目
1.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
本专项项目申报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申报者主要为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及相关学科教师、科研人员、学生工作者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管理人员。申报者可根据项目指南(见附件2)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项目指南宗旨前提下,自拟题目。
2.廉洁文化研究专项项目
本专项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积极助力清廉浙江、清廉教育和清廉学校建设,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证调查。申报者可根据项目指南(见附件3)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项目指南宗旨前提下,自拟题目。
3.党建研究专项项目
本专项项目申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结合新时代特点,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等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研究工作。申报者可根据项目指南(见附件4)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项目指南宗旨前提下,自拟题目。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鼓励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申报,分党委至少2项,党总支至少1项。申报情况将作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申报对象条件及结题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全校教师,同时为了更好地进行课题培育和鼓励青年教师,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能在两类课题中申报1项项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再考虑立项资助:1.申报项目已获得校外项目立项;2.主持在研校级项目者;3.主持各类在研项目两项及以上;4.两年内无正当原因逾期未完成项目研究计划,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三)结题要求
1.校级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重点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应是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等。专题研究项目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再交人文社科处结题。
2. 校级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因此申报日期及结题日期统一填写:2019.01—2020.12。
3.校级项目所有研究成果均要求标注——绍兴文理学院2018年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研究成果。
三、资助经费
1.校级科研项目经校学术委员会科研工作委员及校内外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分别给予经费资助,校级年度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5000元,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2000元。
2.已申报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并通过2018年浙江省社科规划办评审上报国家社科规划办的项目,即被立为校级重点项目进行相应的资助(仍需提供书面申报材料一份)。
四、申报材料要求
《绍兴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见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和学院或部门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由学院或部门初评排序后统一汇总上交,并将项目电子文档发至邮箱wfh@usx.edu.cn。
六、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
相关事项联系人:韦霏虹,联系电话:8834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