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科学研究院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大家(详见附件)。
本次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重点、年度规划、体卫艺、党建等各类专项课题、认定性课题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成果。报送成果必须是近两年内结题(即结题证书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的成果。我校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名额为3项。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
附件【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zip】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