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科研安”建设要求,需收集更新完善:1、科研合作单位“来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2、校外科研人员(项目组成员)相关个人信息(身份证号、政治面貌、职称等级、学历,有填报说明);
请二级学院根据附件表格(办公群),收集本学院相关数据于7月29日前报科研管理部门。
联系人:人文社会科学处:韦菲虹,751060,科学技术处:何菲,75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