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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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6日 11:08    点击次数:

    各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原则,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认真排查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在节前,对实验室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工作,摸排实验室安全隐患,系统梳理安全隐患清单,逐条抓好落实,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假期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假期前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三、做好实验室水、电、气、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能断电的设备,运行期间应有专人值守。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止气体泄漏事故的发生;所有仪器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管理。管制类危化品务必做到“双人、双锁、双账”管理;做好易燃易爆类危化品的安全规范管理,加强储存场所的巡查;同时,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分类、标识、存放等工作。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严禁随意丢弃。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五、加强使用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学生在放假期间开展实验,其指导老师须知晓,并进行指导和安全教育。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假期原则上不应开展过夜实验,如确需过夜实验的,必须经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同意,须至少两人在场方能开展过夜实验。假期每日实验结束后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通过微信小程序“易查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

    六、加强实验室值班值守。假期各学院制定明确的值班表,安排值班人员深入实验室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闭环管理。确有无法解决的隐患需及时上报实验室管理中心协调解决。

    七、假期开放实验室备案。假期确因开展教学、科研实验需要,经所在单位审批许可后,由各单位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实验室假日期间使用情况备案表》(详见附件)扫描版和电子版于2024429日下班前上报至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人:吴嫔赟,电话:88344733。)同时要求实验人员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实验人员的个人防护,确保假期安全有序。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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