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精神和要求,坚决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稳定,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实验室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和《绍兴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根据实验室分级分类的情况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及二级学院巡查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现把《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安排》(附件3)予以公布。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要求在3月20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易查安全检查”系统完成实验室开学准备检查工作(消防安全及基础大检查),其他专项检查请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自查和学院检查,学校会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和巡查,请各学院、实验室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积极落实检查活动,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