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医教〔2023〕33号
各系部、附属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以及《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评价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质评〔2019〕1号)规定,所有进入本科课表的课程及任课教师都必须参加评价,现将本学期本科生评价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简称“学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3年12月11日—12月13日)
任课教师在评教系统中提交不予参评学生名单(“学评教”文件规定“教师有权限定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价”,具体操作参见附件1)。
二、学院系统设置阶段(2023年12月14日—12月15日)
教研科在学评教管理系统中审核任课教师提交的不参评学生名单,设置不参评教学环节(除军训、体测、实习、毕业环节和学院特批不参评课程等教学环节,其他课程都必须参加评价)信息并填写不参评原因,提交学校审核。
三、学校系统审核阶段(2023年12月18日—19日)。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对学院提交的数据进行复审,同时进行教学质量常态评价系统的相关设定。
四、学生评教阶段(2023年12月20日—12月24日)
学生根据学生评教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客观、公正进行评价。教研科做好评教进展情况反馈和学生评教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数据统计与反馈阶段(2023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学评教”数据统计反馈后,各任课教师可通过系统查询个人“学评教”成绩(查询具体操作见附件1)。
六、结果分析与教学反思阶段(2024年1月2日—1月12日)
1.学院教研科、督导组将认真分析评价结果,对于评价成绩在后10%以下的课程(教师),要重点分析原因,了解学生反映,落实对策和措施。
2.系部要组织教研室针对“学评教”情况广泛开展教研活动,发动老师开展教学反思,任课教师要将教学反思作为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的重要组成,推动教学持续改进,把“学评教”结果的利用真正体现到提高教学质量中。
各系部、附属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向参评师生做好充分的宣传、解读工作,要加强对学生“学评教”的组织和管理,指导学生认真对待评价,并做好评价结果的分析和反思工作。
附件:
1.本科生《学评教教师使用手册》
2.本科生《学评教学生使用手册(评教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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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