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医教〔2023〕31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学建设类重点学术工作量
分配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系(部)、附属医院教管办: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修订)》(绍学院发〔2018〕1号)、重点业绩综合评价办法规则序号(2022)及学校工作安排,教学建设类重点学术工作量分配工作说明如下:
一、重点学术工作量的统计起讫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系统将在12月1日16:00后统一关闭。成员贡献率一经分配提交,将作为今后聘岗、职评、创收分配、业绩考核等的主要依据,不得更改。
二、出版教材类重点学术工作量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重点业绩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绍学院发〔2021〕223号),浙大版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教材可获5个重点学术分,请填写附件1《2023年度教材类重点分统计表》于11月30日10:00前上报教研科马国庆处。
三、其他教学建设类重点学术工作量
1.11月24日前,校教务处完成教学建设类重点项目的录入。
2.11月3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附件2《2023年度教学建设类重点学术工作量可分配项目一览表》登录教学建设管理系统进行核对数据(尤其要注意确认重名人员信息),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唐雅老师进行修改,联系电话:88342677,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分配工作(具体操作方法参见附件3《重点学术工作量计算系统操作手册》)。
3.12月4日前,学院教研科将教学建设类重点学术工作量分配表系统导出后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4.12月10日后,教务处完成全校教学类重点学术工作量数据汇总与核查工作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人事处。
附件:
1.2023年度教材类重点分统计表
2.2023年度教学建设类重点学术工作量可分配项目一览表
3.重点学术工作量计算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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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