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医教〔2023〕8号
各科室、系部、附属医院教管办: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23﹞29号)的要求,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评选内容
反映2019年以来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主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与做法。
三、评选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和科研规律,具有实用性和先进性,经2年以上实践检验(从方案正式实施开始计算,不含方案的研讨、论证及制定过程所需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
2.申报项目应符合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对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评选活动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创新性、特色性的原则,不存在权属争议、学术不规范或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4.本次市级教学成果奖奖励名额为25个,其中一等奖7个、二等奖18个。
5.学校今年可推荐包含研究生项目在内的7项成果参加评选。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须在总结前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参与本次申报;学校在各项目申报基础上组织评选,同等条件下博士点建设单位优先考虑。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
各成果奖申报人按照《<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附件3)填写《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含成果总结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简装成册),于5月10日(星期三)前报至教研科马国庆处,学院组织评审排序后填写《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学科(新行政楼西209)。
上述《申报书》和支撑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底稿自留,用后不退),《申报书》和成果总结(分别以“成果具体名称+申报书”和“成果具体名称+成果总结”命名)以及《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稿同期发至153305095@qq.com。
附件:
1.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申报书》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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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