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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学年学生校外住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12日 14:48  点击:[]

各书院、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具体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多年来对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的实践,现就做好2019学年学生校外审批、住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请时间

老生必须在前一学期期末前办理相关手续,新生在开学报到一周内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校外住宿手续原则上一学年一受理,申请期限最长为一学年。

二、申请条件

家在市区的学生;因教学实习、身体健康状况及其它一些特殊情况,确需校外住宿的学生。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老生在201971日前),在学生工作网(网址:http://xgb.usx.edu.cn/)上登陆提出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同意《绍兴文理学院学生校外住宿自我管理承诺书》。

(二)书院辅导员协助审核学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如外宿地址、24小时联系方式、申请理由、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信息等。

(三)学院复核信息,并在76日前完成审批,并为校外住宿的每一个学生指定一名联系责任教师,以加强校外住宿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四)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指导各书院据此统筹新生寝室安排方案,要求校外住宿学生在暑期前搬离学生公寓;抄送计财处以做好学生住宿费的收缴工作,逾期不予受理住宿费退费手续。

四、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

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以“谁审批同意,谁归口管理”为原则,要在契约的基础上,强化动态管理,要明确联系责任教师的责任和要求,要切实执行学生近况书面报告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的检查,要核实房屋出租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消防治安是否存在隐患,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是学生工作的难点之一,各书院、学院务必统一认识,严格审批程序,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对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要逐班排摸,切实加强本书院学生擅自外宿、延迟返校等违纪现象的检查处理工作,确保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有保障见实效。

                                                  校学工部(处)

二○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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