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加强学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增强我校科研人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能力,按照《绍兴文理学院科研人员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挂职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绍学院办发﹝2022)14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启动科研人员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挂职服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挂职服务时间一般为1年及以上,形式分为非脱产挂职和脱产挂职。非脱产挂职需科研人员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任务情况下,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脱产挂职需经学校科研等管理部门会商后确定。
2.非脱产挂职入驻单位原则上应为绍兴地区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且有实际服务需求,并能为挂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等条件。脱产挂职入驻单位不受地域限制。
3. 科研人员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挂职服务工作在其每个职评周期内原则上只能限报一次。
4. 工作要求、挂职考核与支持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科研人员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挂职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绍学院办发﹝2022)14号)(附件1)执行。
5.请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走挂职申请流程,具体方法见科研人员挂职服务申请操作说明(附件2),本次挂职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2年 12月20日。
6. 联系人:科学技术处307室王奇峰(752386)、人文社科处301室叶芳芳(75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