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直属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基于金属衬底的单分子层有机单晶膜的生长》等29个项目为我校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9月14-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新荣(663812)、韦霏虹(642240)、赵华(671930) 。
有关项目负责人于9月20号前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ky.zjedu.gov.cn/)完成网上项目填报提交工作。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拟立项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