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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14日 11:41  点击:[]





各有关学院(部、处):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省教育厅于每年的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结题。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与数量”中列明的内容。结题时,要求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我们整理了202010月前到期需要结项的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请见附件),请有关项目负责人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与成果奖申报网(http://www.ky.zjedu.gov.cn/)办理结项手续,网上填写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并提交书面结项材料一式二份(含“结项报告”、标注有“省教育厅资助项目成果”的论著材料,要求:论文正式发表,且附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内容与封底等复印件,收录外文论文还要附收录检索证明材料)到科学技术处与人文社科处。

  特别提醒:202010月起,不接受2013-2016年立项项目的结题材料。2017年立项的项目,要求于20215月底前完成结题,未按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2020年下半年结项截止时间:1025日。

  有关事项联系人,科学技术处: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人文社科处叶芳芳,联系电话:88341367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清单与结题报告样表.zip




上一条:关于对拟立项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拟推荐申报2021年省基础公益项目(省基金非Q类项目、省公益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与国际合作、分析测试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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